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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以先进典型为标尺

www.jyb.cn 2014年06月1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以先进典型为标尺

  ——三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有这样一则寓言:龙门太高,鲤鱼们纷纷请求龙王降低门槛,然后都轻松跳过了,但后来发现,跳过龙门的鲤鱼还是鲤鱼,并没有真正变成龙。它告诉我们,标准很要紧。凡事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从严从实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同样不能降格以求,而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的标尺,真改、实改、彻底改。

  当前,随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自满自足倾向。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在作风上已经改得不错了;一些单位也有“差不多就行”“见好就收”等苗头。然而,从“办证难”顽疾难治,到“最后一公里”久打不通,种种现实问题催人警醒。自我评价甚高,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其实还有不小距离;自我感觉良好,但对着先进典型照一照、比一比,就会发现还有很大差距。如果做事半拉子、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就会把活动做成夹生饭,冷了群众的心。

  坚持高标准,就要有好的参照系。以先进典型为镜,自觉检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就能增强深化整改的紧迫感。以先进典型为标尺,可以知优劣,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才能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我们之所以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就是要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像焦裕禄同志那样谋事、创业、做人,把“三严三实”内化为自觉要求,把从严从实固化为良好习惯。除了向历史先贤、革命先辈、时代先锋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注意结合实际,用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树立可鉴可学的身边榜样,推动党员干部以典型为镜、向先进看齐,以过硬的作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好榜样的力量,深化整改就有了强大动力。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风下矣。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竖高标杆、从严把关,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情改起,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我们才能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本报评论员)

  一论:中央规定就是铁律

  然而,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执行缩水、贯彻走样。要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就披上创业大厦、研发中心等“变形马甲”;严禁公款吃请请吃,就转到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阵地”;严禁公款送礼收礼,就引入礼品册、电子卡等“技术手段”……凡此种种,让禁令打了折、规定被架空,任其蔓延,会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功亏一篑【详细】 

  二论:立了军令状就要有结果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都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公开作出了整改承诺。这些承诺,就是军令状,承诺一条就要做到一条,决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虚晃一枪那一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兑现整改承诺,既是严肃政治问题,也是讲不讲诚信的问题。如果白纸黑字写在那儿,却不认真整改落实,承诺岂不成了儿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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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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