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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给孩子“休假权”立法

www.jyb.cn 2011年01月30日   来源:法制日报

  一首题为《妈妈,我压力好大》的小学生诗歌在网上一经出现后立刻引发很多家长的心酸和共鸣。记者近日采访获悉,这首诗的作者是南京鼓楼区某小学五(4)班的月月(化名),而这首诗竟是月月期末考试前跟妈妈为奥数发生争执后一蹴而就完成的,写诗的愿望就是要妈妈给她“放个假”(1月28日《扬子晚报》)。

  应该说,现在的孩子是没有假期的,国家每年给中小学规定的寒暑假以及“双休”,对孩子来说,实际上只是个名称,甚至比正常上学时还要紧张,有些孩子产生了厌学、逃学甚至离家出走。这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与平时的学习压力过大有很大关系。

  前几天,媒体舆论就江苏地方对“子女常回家看看”及禁止“啃老”立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笔者忽然想到,既然地方能对家庭成人子女的道德问题立法,那么是否可以给孩子休假立法?我们国家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似乎没有规定孩子的“休假权”和“游戏权”,某地甚至依法规定父母不能未经孩子同意而去查看孩子的日记和手机短信,但也“忽略”了孩子的“休假”和“游戏”权利“不容侵犯”,如果国家或者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对孩子的这些权利进行明确规定,用法律来保障孩子的“休假权”和“游戏权”,我想对孩子和家长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这些年,国家教育部门虽然三令五申为学生“减负”,但实际效果却并不乐观,不仅学校执行不到位、明减暗增,对于家长更是缺乏约束力:学校放假让孩子进补习班,学校不布置假期作业,家长自己请家教,甚至学校老师和家长联手给孩子施加学习压力,尽管都是出于对孩子的“好心”,但实际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将来的发展并不都能产生好的效果,非但如此,还把孩子童年最欢乐的时光硬生生剥夺了。

  看看12岁月月写的这首诗,我们哪儿还能看到孩子的欢乐?看到的是比大人还重的压力。如果我们能够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不仅对学校是“震慑”,对孩子来说,有法律来给他们“撑腰壮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名正言顺,把欢乐还给孩子其实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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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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