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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减免所得税

www.jyb.cn 2009年01月06日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石家庄1月5日电(记者 王明浩)为缓解就业压力,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石家庄市明确表示,减免高校毕业生办企业一定年限的所得税。

  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一定期限内免缴登记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新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依企业类别不同,分别减免一定年限和幅度的所得税。

  此外,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以及自主创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人才流动、户籍管理上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同一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到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工作的,还可高定一至二档职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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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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