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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第四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 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第三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和有关单位推荐,我部决定成立第四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教育部 201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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