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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南开大学接收天津市第四医院作为附属医院的通知 教发函[2015]12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南开大学: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开大学整建制接收天津市第四医院的函》(津政函[2015]64号)和《南开大学关于整建制接收天津市第四医院的请示》(南请[2015]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开大学整建制接收天津市第四医院作为附属医院。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医院体制变更登记手续。 教育部 201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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