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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大校长钟秉林:评估性质和周期需调整

www.jyb.com.cn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人民日报

    我国从2002年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如何更加重视质量,保证办学条件,解决学生人数急剧增加带来的问题,是2003年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时代背景。在大众化教育阶段,这一轮评估之后,社会背景又发生了变化。现在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本科需要培养创新型人才,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一轮评估必须明确目标和导向。


    首先,必须发挥大学作为评估主体的作用。评估实际上是通过外部推动、高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这是很重要的目的。

    其次,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现在绝大部分学校是地方政府投入,地方高等教育成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就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转为教育部可以通过一定机制来监管。

    第三,教育部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分类指导作用,特别是要转变职能。专项经费太多,对学校来讲既是好事,也面临新问题。以专项工作为契机,有利学校办学;增加专项经费,可以推动各项工作。但问题是,它强化了政府有关部门甚至司局的权力,强化之后会干涉到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经过评估实践,我认为,目前评估的性质和周期需要调整。我建议将水平性的评估,转为认证性评估,也就是两种结果,“通过”和“不通过”。在评估周期的问题上,我认为是4至8年比较合适。必须分类制定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相应的评估方式。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怎么分类,提出了基于人才培养的分类方法:不管什么学科,一种是高水平的,一种是一般的,一种是新建的,分三类。对新建、新升格的学校,比如对10至12年之内的新建本科院校,评估可以加强,比如4年进行一次。对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将来评估周期可以是6至8年,而且只是做检查式的评估就行,主要看其改革的成果。对中间一大批高校,可以让地方去做,教育部进行随机抽查。

    此外,教育部应该把教学状态数据库和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建立一年或半年一次的新闻发布制度,让人们了解评估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对高校教学评估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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