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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免费教育

www.jyb.com.cn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简  介

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享受条件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2007年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优惠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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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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