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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要注意维权

www.jyb.cn 2009年07月27日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侯永昌

  每到假期,许多大学生都会外出打工。与学生打工热情高涨相对的,却是不少学生在打工过程中屡屡上当受骗。据调查,打工学生中,三成有过被骗经历,近三成学生表示,从未从学校或其他渠道获得任何防骗、维权的技巧和方法。

  打工学生屡屡被骗,有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淡漠的因素,更有法律相关规定缺失以及部分黑中介打着介绍职业的名义从中骗钱的因素。那么,学生假期打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维权呢?

  学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学生在用人单位打工期间权益受到侵害或造成其他伤害,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按雇佣关系处理,受害人可按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权利。打工前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暑期打工时间较短,有些企业可能不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只属于一种短期的雇佣关系。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维权,雇佣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要注意保留收费的收据或发票等,以便产生纠纷时用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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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史波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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