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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教学型教授的意义与风险

www.jyb.cn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陈梅芬:教师本位的回归与矫枉过正

  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学是教师的主要任务。现行的职称评定虽然也对教师的教学实践和成果有相应的要求,但学术研究成果的数量要求显然占了压倒性优势,因此,写论文、出专著、搞课题几乎成了晋级的不二选择。跟着这个指挥棒,教师自然也就埋头于数量指标,轻视教学实践。为了纠正这种评聘标准所带来的“重科研,轻教学”的不良倾向,江西理工大学在职称评定过程中设立教学型教授、教学型副教授岗位,鼓励更多优秀教师潜心于一线教学,注重教学质量,从根本上改变“讲课高手至死只能做讲师”的尴尬现状。沈阳师范大学则出台了关于职称评聘的新文件,规定获校级本科教学名师奖的副教授,在职称评审中可直接晋升教授职称。

  教学型教授岗位为在教学一线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晋升教授创造了相对公平的环境,可以激励更多的教师刻苦钻研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教学型教授岗位的设立,是对教师职责本位的回归,必将促进大学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而学生则是最终的受益者。

  教授为大学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一名合格的教授必须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有深入的学术研究,并且要有具备一定水平的学术科研成果问世。而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传递给人们的信息是:只要教学好,科研不够,也可以做教授。笔者认为,这是矫枉过正。教学型教授岗位设置的意义是还教学一线人员以公平,而要从根本上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就必须通过制度革新让教授回归教学一线。

  辽宁中医药大学崔廷宝:不搞科研的教授不是好教授

  在人们的印象里,教授就是教学、科研样样行的大学者、大专家、大智慧的代表,而教学型教授的提法很新鲜、很少见、很另类,是对教授的细化称谓?抑或戏化称谓?让人看不明白。

  大学教授是否可以分型论治,关键要看学校发展的定位,是教学、科研兼而有之,还是以教学为重、以研究为轻。即便是以教学为重,按照教研相长、彼此促进的原则,大学教授不搞科研、不从事研究,将教学与研究两者割裂开来,怎能成为合格的教授?怎能更好地承担“传道、授业、解惑”之任务?由此看来,教学、科研是大学教授的两条腿,不搞科研的教授不是好教授,单纯强调教学的教授是“瘸腿”的、不完全的,是不能胜任大学里的教学、研究之两项职责的。

  江西师范大学陶家柳:不能走向忽视科研能力的极端

  最近,一些高校推出了新政策,即只要教学效果特别好,即使科研能力弱一些,教师也可以评上教授。我认为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误导教师。众所周知,高校有三项职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就是说,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创造知识。创造知识依靠谁?主要靠教授。一个好的高校教师,不仅要会教书,更要会搞科研。仅仅会教书的教师,只是把书本上已有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一定意义上讲,他不大可能真正教好书,因为他没有深入到研究前沿,不能把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所获有限。从已评选出来的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介绍的经验看,他们的科研能力往往也非常强,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

  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看,高校对教师的科研有较高要求。青年教师要取得终身教职,科研上必须取得较大成绩。越是好的大学,对教师的科研要求越高。

  我国高校也应对教师作出科研上的要求,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教师要获得教授职称,就必须在科研上站得住脚。强调教学重要固然不错,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忽视教师的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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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2009年7月20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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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颜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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