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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森:教育忠诚奠基人

www.jyb.cn 2010年06月02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为共和国老一辈杰出教育家,战争年代,李曙森为民族独立和共和国的建立浴血奋战、九死一生;新中国成立后,他倾情于教育事业 ,特别是在担任天津大学党政领导及名誉校长期间,为推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远见卓识。

  奠基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完善党在高校中的领导是一项新的重要任务。1956年2月,天津大学率先试行党委制,成立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李曙森兼任党委书记。

  1953年5月,李曙森担任天津大学副校长,对党在新中国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反复强调“抓紧建党工作是学校工作根本问题之一”,“在学校中大力建党是有头等重要意义的”。他指出高校实行党委制“既是党委领导制又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系主任负责制”。党对高校的领导是思想政治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对学校发展方向的领导,而不是包揽学校全部事务,不是取代学校的行政、教学管理机构。

  李曙森的这些认识是超前的、也是正确的。在他的领导下,天津大学逐步建立起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党委领导体制,确立了党委会的组成机构和制度,形成党的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为新中国高校建立党委领导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

  1961年,教育部颁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李曙森被指定为起草“领导体制问题”小组的组长,他拟就了《关于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的工作条例(草案)》(又称为“高教四十五条”),其中一些重要内容被《高教六十条》采纳,构建起了新中国高等院校内部管理体制,直到今天,仍然影响深远。

  倡导高校重点建设

  1952年院系调整后,我国高校主要分为综合大学(文理科大学)、多科性工学院和单科学院三类。李曙森认为这种高等教育结构不符合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要求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律,希望国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国多科性综合大学的发展。

  1983年5月,改革开放后我国首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时任天津大学名誉校长的李曙森,与南京大学名誉校长匡亚明、浙江大学名誉校长刘丹、大连工学院名誉校长屈伯川达成共识,由李曙森执笔完成《关于将50所左右高等学校列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议》,联名上书党中央,建议选出部分高等学校,列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把它们办成重点大学中的“重点”,他预期,未来这些重点大学所创造的价值决不是任何一个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所能比拟的,因为作为智力投资的总效益是长远的,其意义是难以估量的。

  李曙森等四位著名教育家的建议,被高教界称为“835建言”,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邓小平亲笔批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建议书记处一议。1984年4月2日,国务院批复教育部、国家计委,决定在“七五”期间,拨出专项经费,先重点扶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十所学校,并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成为日后高等教育“211工程”、“985工程”的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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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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