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学家的赤子情怀
www.jyb.cn 2009年06月03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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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德培,1911年2月出生于江苏如皋。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39年考取中英庚款出国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研究国际私法,获硕士学位。1942年转入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研究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等。1945年,他婉拒联合国的工作邀请,受时任武汉大学校长的著名国际法学家周鲠生之聘,回国任武大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从此,在武汉大学执教60多年。 “泗上风高文曲星沉悲讯传天下,程门雪冷仙山鹤去哀声震寰中”——6月2日,来自海内外的1000余名各界代表,在武昌隆重送别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杰出的教育家,中国国际法学一代宗师、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武汉大学教授韩德培。 5月29日21时,韩德培先生在武汉逝世,享年99岁。 “五洲学人痛悼贤哲挽韩老,四海弟子泣承遗志哭恩师。”连日来,人们以各种方式深情悼念他。 一代宗师 两大学科 韩德培看人处事的眼光极为深邃。1979年,武汉大学决定恢复法学教育,请他主持法律系重建工作。那时,中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韩德培敏锐地意识到国际法将在中国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他在主持重建法律系的同时,于1980年就组建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这个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高校建立的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紧接着1981年,在大多数国人还没有起码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时候,韩老即推动武汉大学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后改为国家环保局)合作组建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而这个环境法研究所不仅在中国是第一个,而且在亚洲也是第一个,在世界上也是建立最早的环境法研究机构之一。 韩德培造诣最深的领域是国际私法。简单地说,国家与国家之间法律不同,如果民商事纠纷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应该按谁的法律来解决?国际私法,就是在解决这种法律冲突中发展起来的。 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计划进行幅度较大的调整,需要终止“文革”后期签订的几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涉外合同。合同的另一方——日本、联邦德国等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可以,但要赔偿100%的经济损失,还要加上因与中国签订合同而未接受第三国订货的间接损失。账算下来,多达好几亿美元。 有关部门想到了韩德培。韩德培和助手到京后,和另一位研究国际公法的法学家周子亚先生一道,仔细研究了合同书和国际上有关法律条文,写出了一份报告。报告引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日德两国民法法典,充分说明了中国公司不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报告还指出,对方也具有采取合理措施帮助减轻损失的责任。中方只能“适当补偿”,而非对方提出的“充分、有效、即时的赔偿损失”。这份报告有理有据,经过谈判,将损失减少了3/4。 知者不惑 仁者不忧 孔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韩德培的弟子说,韩老德高望重和健康长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在为人处事方面的心态,用现在时髦的话讲就是“心态阳光”。 1957年,韩德培被划为右派,武大法律系也被撤销,韩老被送农场劳动,蒙受不白之冤达21年之久!以后有人问韩老:以前您吃了那么多的苦,顶过来落下什么病没有?韩老回答:“没有。原因就是我心胸开朗,不灰心,精神没有垮,所以我撑下来了。”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是韩老带的第一个博士生,也是中国国际私法专业第一个博士。黄进说,他入门时韩德培已进古稀之年,按中国传统的说法他已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了。但韩老却是一个不愿意落后于时代的人,他积极乐观,关心世界,关心国家,关心社会,关心武大,始终与时俱进,每天阅读《人民日报》。不要说韩老在创建武大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以及为国家大事和高等教育出谋划策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就是在一些学术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智者态度,也是令人感慨的。比如说,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上,中外学者意见大相径庭,但韩老的思想一点都不保守,他主张用发展的观点来探讨国际私法的范围和体系,反对那种一成不变和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想法,提出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是现代国际私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黄进对韩老感受最深的,就是他成人之美的君子之风。有时,即使学生的愿望不符合他的期望,他也会帮助学生分析利弊,让学生能够审时度势,自己去做出明智的决定。面对学生的急躁,他告诫学生要有“三心”,即对自己要有“信心”,干事要有“决心”,成长和发展要有“耐心”。 2000年,韩德培曾写下一首《九十有感》: 岁逢庚辰年,九秩入高龄。 虽云桑榆晚,犹存赤子心。 满园百花放,盛世万象新。 鞠躬尽余热,接力有来人。 (顾兆农 王怀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