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在北京举行
www.jyb.cn 2010年10月03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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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庆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中孚在开幕式上发言。 新华社记者 张铎 摄 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记者 杨维汉)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人士就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培养法律人才,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与会学者表示,中国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已逐步形成。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文显说,在探索法学基本教育与特色教育、拓展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中国还形成了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律硕士教育为补充的高等法学教育体系,以及普通高校的法律素质教育与专门学校的法律职业教育衔接、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互动的就业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认为,国际化是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在信息化、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法学教育必须要考虑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法学的需求,使法学院培养的法律人才具有成熟的“全球化意识”,要适应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 韩大元在谈到未来中国的法学教育时说:“进入21世纪,国家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法治力量的竞争,法治力量的竞争又体现在法律人才的竞争,而法律人才的竞争又体现为法律人才国际化的程度。因此,中国法学教育下一轮的改革应当主要围绕人文化、精英化、规范化、国际化的目标展开。” 针对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认为,当前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法学院毕业生”并不等同于就业市场所需要的“法律人才”。 对此,他建议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快实现由法科毕业生向法律人才转变的进程:正确定位和区分培养目标,满足社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打造多样化的特色方案,各高校只有结合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实施差异化的培养方案,才能真正打造出能够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差别”;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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