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校办企业年底前取消学校冠名
www.jyb.cn 2009年02月02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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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办企业年底前取消学校冠名 校级领导6月底前从企业领导班子撤出 本报讯(记者 刘昊)类似“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种“学校名+企业名”的名称,年底前将从高校校办企业的标牌中彻底消失。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年底前,学校校企将依法取消学校冠名。此外,校级领导也将在上半年从直属高校校办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部撤出。 日前,教育部要求72所直属高校2009年加强高校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营,采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防范风险。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09年,各校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至少要减少一半;2009年6月底前,目前具备条件、但尚未组建资产公司的9所部属高校必须组建完成资产公司;年底前,各高校应至少将学校投资的70%以上企业的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 2009年上半年,各高校校级领导将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的所有学校企业的兼职,在资产公司兼职的校领导不得领取薪酬;除作为技术完成人外,高校领导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此外,教育部要求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54.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强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严肃查办案件。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详细]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北京市校办产业工作会上获悉,北京近年来加快了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新的管理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在首都高校校办产业中逐步建立。>>[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