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内新闻> 正文

江西出台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www.jyb.cn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李菁莹)12月9日,江西省教育厅对外公布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设6章60条,参照了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省市的类似条例,总结了江西省近年来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的一些经验。

  《条例》将事故的预防放在了重要位置,尤其突出了学校、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责任;清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界定处理的适用范围,并设计了处理的第三方调解制度,还明确规定危害公共利益的6种禁止行为;《条例》规定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11种情形,能够倒逼学校落实安全教育等相关的职责和义务;完善事故的赔偿责任制度,健全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担机制。

  江西省教育厅厅长叶任荪告诉记者:江西省有各级各类学校两万多所,在校学生超过1000万人,让学生远离伤害,还校园一方净土。



【字体: 】【打印】【发表评论】【推荐】【纠错】【关闭
{编辑:刘继源}

教育信息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82296588

细览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