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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指导意见》

www.jyb.cn 2014年05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刘磊)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提出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资源配置方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五个方面20项改革。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方面,四川省将按照教育部部署,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公布新高考方案。《意见》明确2017年前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前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从今年起,四川省将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据了解,四川省将研究探索招考相对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校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对此,《意见》提出,我省将科学设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内容,增强考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程序及其办法,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学生发展水平。

  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也将改革。我省将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的做法。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自主招生,在高职单招和对口招生部分专业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意见》提到,四川将优化高校学科类型、层次、专业结构,促进高校分类定位特色发展,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变,以此与“技能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的两种高考模式接轨。四川还将研究探索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2020年基本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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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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