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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www.jyb.cn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落实“三转”,聚焦主业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执纪方式,教育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在“聚焦”上下功夫,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以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驻教育部组局通过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工作会和座谈会,举办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培训班,开展巡视约谈和专项检查,强化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指导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抓监督、抓办案、抓作风促政风行风上,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将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政治纪律,驻部组局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和执行政治纪律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广大干部师生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针对高校教师强调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驻部组局与有关业务司局定期会商、共同研判、密切协作,妥善处理重点人的相关言论及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力维护了高校乃至全国的稳定。  

  以督促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紧紧扭住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劲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不折不扣抓落实和监督,成效显著。2013年,教育部机关行政会议费用同比降幅47%,“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降幅23%;75所直属高校“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40%。春节之前,在部直属机关和直属高校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派出6个检查组,对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及时要求整改。利用春秋季开学和重要节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2013年,驻部组局共收到反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35件,按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0人、组织或行政处理7人。  

  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驻部组局加强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探索部地协作办案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线索信息沟通、案件查办协同、案件处理协调、办案工作交流、案件舆情应对、办案成果共享等六大工作机制,加大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和直查快办力度。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强化问题导向和办案重点,协调、指导突破了几个有影响的重要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中小学乱收费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2013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信访件39438件,立案4046件,结案3867件,涉案人数4905人;按程序给予党政纪处分3837人,其中党纪处分952人,政纪处分3333人,双重处分448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84件。加强对教育领域典型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和案件读本,较好地发挥了办案治本功能。  

  二、在“创新”上做文章,探索工作新方式新机制  

  针对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使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强化巡视、形成震慑。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突出“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成为巡视主要任务。制定教育部党组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巡视组职责和任务、优化人员结构和改进巡视工作方式。2013年对16所直属高校和8个事业单位开展巡视,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源头治理。针对中央巡视组在中管直属高校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做好有关整改工作,并在74所直属高校开展专项查摆,在贯彻执行民主制、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学校发展和管理等方面共查摆出来问题550个。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衔接,直接查处了一批案件。通过巡视发挥了部党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形成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改进监督执纪方式。突出重点、整合力量,转变监督检查切入点,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2013年,驻部组局组织开展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干部教师兼职、校务公开以及全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情况等专项检查。以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为例,驻部组局从过去配合业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转为对业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有效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3个相关文件,完善了监督保障机制。高校通过自查发现1377个项目存在经费使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教育部科研主管部门对30所高校开展专项检查,抽查项目346个,发现57个项目存在违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驻部组局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专题约谈20所直属高校分管领导,并形成了《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的报告》上报国务院,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监察建议。  

  深化教育专项治理。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坚决治理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2013年,驻部组局开展以整治高校“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先后派出21个检查组,对高考责任落实、录取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对个别“点招”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组织10个检查组,到30个省(区、市)的65个地市、162所中小学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24个。全国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涉案金额1.62亿元,321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驻部组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信访跟踪督办和电话回访力度,信访举报按期办结率、办理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72.9%。据中国社科院有关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公众对社会公平状况的评价中,义务教育达到82.2分,位居第一。  

  创新行风建设模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不断完善教育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近年来,驻部组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行风问题、亲自担任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了畅通群众诉求、信访举报反馈、典型案件通报、重大案件督办、行风建设责任制、教育行风评议等六项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教育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行业行风融合的行风建设工作新格局。加大案件曝光通报力度,发挥“查处一案、规范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2013年分6批公开通报了33起典型案件。积极畅通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动高校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公开,公布统一的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平台。  

  三、在“使命”上讲担当,腐败治理寻突破求作为  

  党的十八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牢记历史使命,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  

  抓好监督责任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主要体现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党委是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驻部组局将大力推进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纪委书记定期述职和约谈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考察提名制度和高校纪委书记向上级教育纪检机关报告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学校实行“一案双查”。2014年,驻部组局和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扭住“四风”,保持高压态势,盯住问题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通报一起。上半年,教育部将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大事难事看担当。担当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品格。是否敢于担当,检验的是干部的党性,比的是作风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新期待,驻部组局要带头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三转”新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执纪监督“铁军”。对教育领域违反政治纪律、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亮剑、铁面执纪。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信必办,进一步创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教育领域腐败治理现代化,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中国教育报》2014年2月26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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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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