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多项教育"公平改革"拒绝招生"潜规则"
www.jyb.cn 2013年10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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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0月29日电(记者 余靖静)高校录取中的“点招”、初中小学的“择校费”等,都是教育领域中有悖公平却又存在已久、难以根治的现象。浙江近年来为推进教育公平,施行了一系列堵死“灰色通道”、消灭招生“潜规则”的改革。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维护社会公正,方能取信于民,我们要让每一份招生名单都能放到阳光下去“晒”。 高校招生中,长期存在一种“潜规则”。即高校有一定名额的“机动指标”,又称“点招”。按照常理,一名学生要被一所大学录取,他的高考分数得过“三关”——批次线、报考学校的投档线和学校内部的专业录取线。越是好的大学,其最终专业录取线和批次线的分差越大。而获得“点招”特权的高校教职员工或校外人士,其子女如果报考相关学校,只要上了批次线就能被录取。 为了维护公平,浙江从2007年开始对省内院校一律不留“机动指标”,对省外院校招生计划一律从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流转。 还有些学生入校后,可用生病等各种理由,“转学”到录取分数更高的高校。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修改了转学规定,提出“学生要转入学校在当年报考高校的分数线一定不能高于其所在学校的”。通过这项制度性设定,转学人数从2006年354人降到2012年152人。 在义务教育阶段,阻碍教育公平的一大“顽疾”是公办初中小学“择校”。公办中小学校长有了“自由裁量权”,极易衍生权力寻租空间。刘希平说,纵容择校行为,不仅加剧教育乱收费,而且会加剧义务教育的不平衡,导致“马太效应”——择校费收得越多,名校资金就越充分,师资队伍就越雄厚,教学设备就越充足,教学水平就越高,学生越愿意来,家长就更得掏钱。 2012年浙江省开始推行小学初中“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改革。当年该省近七成县域实现了公办初中小学的“零择校”。2013年,全省90个县(市、区)中,有79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零择校”,其余11个县(市、区)的择校生比例降到5%以下。 记者采访发现,“零择校”政策实施后,得到广大基层校长的支持和呼应。在治理择校乱收费的重点城市杭州,许多校长认为实施“零择校”是一种“解脱”。“起码我这个校长不用再躲起来。”杭州市求是教育集团总校长郑仁东说,从前每到招生报名的时候,他都很焦虑,“方方面面的电话太多,有时候不得不关机”。 治理择校乱收费更要治本。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将进一步重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鼓励各地将更多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初中,让在各个初中读书的学生都有选择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机会。目前分配比例从2007年30%逐年提高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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