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师”风波
www.jyb.cn 2016年09月28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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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亮月 绘 学校要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必须表现出足够的科学精神和专业态度。 离中考已不足四个月了,但是有一名初三教师突然发生车祸而受伤请假。我们决定调派一名任教初一一个班的老教师暂时顶替那名受伤教师,接手两个初三班级的课务。 很快,十多名家长一起来找我,他们都是这名老教师任教的初一班级的,他们反对教师变动。我不急着解释,而是先让他们谈谈想法。家长们情绪很激动,提出了一系列反对变动的理由,最后说:“反正,我们全体家长不允许你们更换老师。否则,告到市里,告到省里,都要去!”我完全理解他们的激动情绪和不容商量的态度,谁愿意自己孩子的好老师中途被更换呢? 在充分尊重家长的基础上,我也心平气和地把相关法律条文一一阐述给家长听:《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我要向家长明确,学校和校长是有办学自主权的,我们的决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说:“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困难,适当做出临时变更教师的决定,虽然事出无奈,却是我们目前的最佳选择。如果各位家长朋友认为我们违法违规办学,我欢迎你们监督,到各级部门举报上告。”望着这些家长,我继续郑重地说:“你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担忧,我们大家坐下来好好沟通协商,把对学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但你们没有权利干扰和阻止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家长们面对有理有据的回应,原本激动的情绪也平静了下来。 接着,我向他们详细介绍了学校做出临时变更的背景、我们面临的困难、我们为保障他们孩子的利益而采取的一些相关举措等。家长们最后冷静下来,和我们真诚沟通,彼此达成了一致意见,很好地解决了问题。一个月后,老教师回到了初一,车祸受伤的教师也按时回到了初三的讲台。相关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也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影响。 这几年中,我遭遇过因为个别教师教学成绩不佳或不善沟通而导致家长集体来校要求更换教师的,遭遇过学生之间打架而导致双方家长都来找学校要赔偿的,遭遇过家长因为担忧学校改造后环保不合格而集体上访的,当然也同样遭遇过因为课改而导致家长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并集体来校“讨说法”的。每一次,我们都没有害怕压力,一味退让,也没有寻找借口,推卸责任。我们在充分理解和尊重家长的关切和忧虑的前提下,在扎实做好自身各项工作、保护好学生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以专业而理智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矛盾和冲突,赢得了家长的认同和理解,甚至赢得了支持和赞誉。(作者系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立人中学校长) 《中国教育报》2016年9月28日第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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